
一、申請、授予
(一)授予條件
1.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學生具備下列條件可授予學士學位: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②修滿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符合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且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中等及以上。
③參加學校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且成績合格(2022年開始測試)。
④外語水平要求:
(1)非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三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
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CET-4)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成績合格。
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或以上的考試,且筆試成績合格。
參加學校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
(2)外語類專業本科畢業生(三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
英語專業學生獲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合格證書,非英語的外國語專業學生獲得全國高校相應語種專業過級考試合格證書(日語為一級,俄語為四級)。
參加第二外語的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且成績合格。
參加學校組織的相應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
(3)達到湖南省成人高考免試入學條件的學生,經本人申請,由學校認定其在校期間有突出表現或貢獻的,學士學位外語可不做要求。
2.所申請的學士學位專業須為我校已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并正在開展全日制本科生培養的專業。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①違反憲法,或觸犯國家法律,或構成刑事犯罪的;
②在校期間受記過或以上處分,且未解除的;
③在國家級考試中有作弊行為或其他學術不端行為的;
④學校認定的不符合授予學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授予程序
1.符合授予條件的成考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二年內(以畢業證書時間為準)向我校繼續教育學院提出申請;符合授予條件的自考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二年內(以畢業證書時間為準)向所就讀專業的二級學院提出申請,由二級學院初審后,提交繼續教育學院復審。申報學位需要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位外語水平證明等相關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畢業時未達到相應學士學位外語水平、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的或受處分未解除者,在畢業后兩年內達到相應要求可向學校申請學位,因服兵役等原因不能及時申請學士學位的,經學校批準可延遲一年。
2.繼續教育學院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后,將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材料提交教務處進行復審,教務處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的有關材料匯總成冊后提交校學位委員會進行審定。
3.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后,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將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報湖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備案。
4.對于已經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如發現存在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可以撤銷其學士學位。
(三)申請時間
上半年:3月上旬(具體以官網公布時間為準)
下半年:9月下旬(具體以官網公布時間為準)
(四)申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兩份;
2.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3.四六級成績單復印件兩份或公共英語三級復印件兩份或學士學位外語成績單復印件兩份;
4.藍底兩寸照片兩張(照片后面寫上姓名+身份證號)
(五)附則
1.學士學位證書若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學校可開具學士學位證明書,學士學位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為做好政策銜接,平穩過渡,設置一年過渡期,過渡期可參照原有政策執行。
3.本辦法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二、領取
(一)學位證書領取方式
為防止證書遺失,學院不予直接郵寄證書,只能現場領取和委托他人(學院或函授站點)代領兩種方式。
①現場領取:畢業生本人(或書面委托他人)憑有效證件,到我院現場簽領;
②委托他人(學院或函授站點)代領:畢業生委托他人(學院或函授站點)簽領后遺失,我院概不負責。
(二)學位證書領取流程
1.本人現場領取
①查詢學位證書領取編號;
②身份證原件經工作人員現場查驗后,提交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和畢業證復印件(要求在左上角標注學位證書領取編號)存檔備查;
③領取學位證書,并認真核對信息,確認無誤后簽收。
2.委托他人現場領取
①查詢學位證書領取編號;
②代領人身份證原件經工作人員現場查驗后,提交畢業生本人簽字的《代領委托書》(見附件一)、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和畢業證復印件(要求在左上角標學位證書領取編號)存檔備查;
③由工作人員電話聯系學生,確認代領人員信息;
④領取學位證書,并認真核對信息,確認無誤后由代領人簽收。
3.委托函授站點或學院統一代領
①函授站點或各學院提交代領申請,并附具體畢業生名單;
②學院收到代領申請后,將學位證書送達到函授站點或各學院,畢業生憑有效證件到函授站點或各學院簽領。
(三)學位證書領取時間
上半年3月下旬(具體以官網公布時間為準)
下半年9月上旬(具體以官網公布時間為準)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學位證2年內未按時領取,學校將不再承擔保管責任,如有遺失,學生自行負責。
(四)學位證書現場領取地點
湖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位辦辦公室(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153號)
聯系電話:0731-899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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